宋琬宋琬的生平
宋琬出身世代書香名宦之家。高祖宋黻,為明代萊陽第一位進士、官至浙江副使。其父宋應亨,天啟間進士,歷任大名府清豐知縣、吏部稽勛司郎中,清兵入關后,死守萊陽抗清,城破殉國。
宋琬自幼聰敏好學,才華出眾,應試縣、府、道皆名列榜首。1635年,以高材充拔貢入京深造,與父宋應亨、兄宋璜,名噪京華。清順治三年(1646)鄉試亞魁,翌年中進士,授戶部河南司主事。后升調吏部稽勛司主事。其廉潔奉公,辦事精明。順治七年(1650)遭逆仆構陷入獄,順治八年(1651)夏日出獄。出獄后官復原職。順治十一年(1654)出任隴西右道僉事。到任不久,秦州發生地震,數萬百姓無家可歸。宋琬一面組織群眾重建家園,一面采取措施賑濟百姓。因國庫空虛,便“出家財,自萊陽郵至以恤其災”。因其救災有功,清廷“欽賜蟒服加一級,優升永平副使,管軍餉”。
順治十七年(1660),宋琬調任左參政之職,兼分守紹興。次年春,族子宋奕炳誣告他與義軍首領于七通謀,被下詔入獄。全家被抄,其家人也被押送京入獄。兩年后,清廷認為“窮治無跡,證虛不當坐”,將其釋放。此時宋琬已無家可歸,只好漂泊江南,寄人籬下,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。
康熙十一年(1672),宋琬“投牒自訟,冤始盡白”,冤情得以昭雪,再次被清廷啟用,授四川按察使。任內興利除弊,將豪強所占的城中空地和郊外荒田分給難民耕種,使他們得以安居樂業。并改革當地陳規陋習,深受百姓愛戴。翌年,宋琬進京述職,適逢吳三桂兵變,他憂憤成疾,病死京都,時年59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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